首页 / 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 / 第四十五条独立法条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第六章 审核登记第四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应于同年3月20日前将审核登记情况及有关材料复印件汇总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