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问题约谈办法(试行)》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问题挂牌督办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九条

第九条

被约谈方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其分管工程质量的负责人及其所属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均应接受约谈。

被挂牌督办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根据挂牌督办通知要求,制定质量问题整改方案,报交通运输部备案。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大质量问题的基本情况;

(二)整改目标和任务;

(三)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四)整改措施和时限。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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