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问题约谈办法(试行)》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问题挂牌督办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八条

第八条

被约谈方应根据约谈事由准备书面材料,主要包括工程质量问题基本情况、原因分析、主要教训、采取的整改措施以及处理意见、结果等,相关书面材料在约谈时提交。

被挂牌督办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事故调查、原因分析、隐患排查、问题治理、责任追究等工作,并督促限期完成重大质量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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