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问题约谈办法(试行)》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问题挂牌督办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七条
第七条
约谈通知应包括被约谈单位名称、约谈事由、时间、地点、程序、参加人员、需要提交的材料等。约谈方应书面通知被约谈方,被约谈方应书面予以确认。
牵头司局负责起草挂牌督办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挂牌督办单位名称;
(二)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名称;
(三)重大质量问题的内容简述;
(四)整改内容、范围、期限及整改要求等;
(五)重大质量问题的责任追究要求;
(六)摘牌销号程序;
(七)挂牌督办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