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问题约谈办法(试行)》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问题挂牌督办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六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问题约谈办法(试行)》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问题挂牌督办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六条第六条约谈方案应包括被约谈方、约谈事由、时间、地点、主约谈人及参与司局建议等。牵头司局负责提出挂牌督办建议,报部领导批准,以部名义挂牌督办。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