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问题约谈办法(试行)》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问题挂牌督办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条

第三条

约谈工作由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牵头负责,公路局、水运局配合。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提出约谈建议,报经部领导同意实施。

挂牌督办工作由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牵头负责,公路局、水运局配合。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落实挂牌督办事项。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