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问题约谈办法(试行)》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问题挂牌督办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质量问题约谈,是指交通运输部部领导、总工程师、安全总监或司局领导约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人,就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问题进行提醒、告诫、督促指导的行政管理措施。

本办法所称工程质量问题挂牌督办,是指交通运输部根据法定职责,督促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发生的重大质量问题,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整改的行政管理措施。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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