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 第六十八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六十八条第九章 附则第六十八条请求变更品种权申请人和品种权人的,应当向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办理著录事项变更手续,并提出变更理由和证明材料。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