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六十四条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条例》所称的假冒授权品种,是指: (一)使用伪造的品种权证书、品种权号的; (二)使用已经被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品种权的品种权证书、品种权号的; (三)以非授权品种冒充授权品种的; (四)以此种授权品种冒充他种授权品种的; (五)其他足以使他人将非授权品种误认为授权品种的。
- 制定机关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九章 附则
《条例》所称的假冒授权品种,是指: (一)使用伪造的品种权证书、品种权号的; (二)使用已经被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品种权的品种权证书、品种权号的; (三)以非授权品种冒充授权品种的; (四)以此种授权品种冒充他种授权品种的; (五)其他足以使他人将非授权品种误认为授权品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