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六十条
第八章 费用和公报
第六十条
品种权人未按时缴纳第一年以后的年费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应当通知品种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金额为年费的25%的滞纳金。
- 制定机关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八章 费用和公报
品种权人未按时缴纳第一年以后的年费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应当通知品种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金额为年费的25%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