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 第四十八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四十八条第六章 品种权的终止和无效第四十八条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的请求作出决定前,无效宣告请求人可以撤回其请求。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