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 第四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四十一条第五章 品种权的审查批准第四十一条复审请求人在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前,可以撤回其复审请求。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