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市场运力调控综合评审办法》的通知第八条
第二章 综合评审程序
第八条
新增运力申请企业情况综合评审采取专家集中审查的方式,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专家综合评审前,技术咨询服务单位在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的监督下按照第二十一条确定的回避原则,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名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当包括水路运输管理、海事管理、船舶技术咨询服务等相关方面的专家。
(二)由专家组成员从专家组中推荐一名组长,负责主持本次专家综合评审。
(三)专家组成员按照申请企业情况综合评审表(见附表)各自独立实名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企业的最终得分。
(四)专家组组长负责组织形成综合评审结果,经专家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