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市场运力调控综合评审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专家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取消其专家资格: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综合评审活动或未经同意中途退出综合评审活动的;

(二)综合评审期间私下接触参评企业的;

(三)收受参评企业及相关人员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四)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综合评审情况和资料的;

(五)由于健康等个人原因,不能胜任综合评审工作的。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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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市场运力调控综合评审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