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市场运力调控综合评审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专家管理
第二十三条
参评专家不得以任何形式打探申请企业和其他参评专家的信息,并签订保密承诺书。专家审查期间和综合评审结果正式对外公开前,专家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参评企业或者与参评企业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透露评审信息。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专家管理
参评专家不得以任何形式打探申请企业和其他参评专家的信息,并签订保密承诺书。专家审查期间和综合评审结果正式对外公开前,专家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参评企业或者与参评企业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透露评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