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市场运力调控综合评审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二章 综合评审程序

第十五条

交通运输部根据技术咨询服务单位编制的年度运力需求分析论证报告和专家论证结果,确定当年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市场运力调控措施,包括各市场新增运力总规模和优先发展船型等,并于每年4月底前予以公布。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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