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六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的相互配合,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监督实名收寄的落实。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