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条邮件、快件实名收寄遵循合法、安全、便民、高效的原则。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