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对委托他人交寄邮件、快件的,寄递企业应当核对、记录委托方和受托方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