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七条

第五章 联合惩戒及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成员银行,联合授信委员会可依据成员银行协议予以处理。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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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