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二条第三章 联合风险防控第二十二条各成员银行应健全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落实统一授信、穿透管理等要求,确保向联合授信机制报送信息真实准确。制定机关银保监会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