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联合风险防控
第二十一条
联合授信委员会应对企业运行管理、经营效益、重大项目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交叉违约等信用风险有关情况进行监测。
信息搜集、共享工作由牵头银行组织实施。各成员银行应按照成员银行协议,向牵头银行提供相关信息;牵头银行应及时向各成员银行分发相关信息。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联合风险防控
联合授信委员会应对企业运行管理、经营效益、重大项目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交叉违约等信用风险有关情况进行监测。
信息搜集、共享工作由牵头银行组织实施。各成员银行应按照成员银行协议,向牵头银行提供相关信息;牵头银行应及时向各成员银行分发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