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三条
第二章 联合授信管理架构
第十三条
联席会议审议批准事项,涉及设定和调整企业联合授信额度、启动和解除风险预警、制定和修订成员银行协议和银企协议等重大事项,应经占成员银行债权总金额三分之二以上比例成员银行及全体成员银行过半数同意;其他事项应经占成员银行债权总金额二分之一以上比例成员银行同意。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联合授信管理架构
联席会议审议批准事项,涉及设定和调整企业联合授信额度、启动和解除风险预警、制定和修订成员银行协议和银企协议等重大事项,应经占成员银行债权总金额三分之二以上比例成员银行及全体成员银行过半数同意;其他事项应经占成员银行债权总金额二分之一以上比例成员银行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