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 第四十七条独立法条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