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 第四十二条独立法条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四章 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第四十二条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供应商履行合同后,依据框架协议约定的凭单、订单以及结算方式,与采购人进行费用结算。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