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已完成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承担本办法中海事管理机构的相关行政执法职能;已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海事管理机构的相关行政执法职能。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七章 监督管理
已完成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承担本办法中海事管理机构的相关行政执法职能;已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海事管理机构的相关行政执法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