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三章 生活污水污染防治
第十一条
产生生活污水的船舶,应当设置防止生活污水污染水域的处理装置或者储存设施设备。经核定许可载运15人以下的船舶排放生活污水参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52—2018)执行。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生活污水污染防治
产生生活污水的船舶,应当设置防止生活污水污染水域的处理装置或者储存设施设备。经核定许可载运15人以下的船舶排放生活污水参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52—2018)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