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六条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省域内国家级基地建设管理和项目实施,在经费、制度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要优先选用国家级基地承担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和省级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项目。要结合本地区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强省级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做好与国家级基地衔接配套。指导本区域相关院校积极参加教师企业实践项目,将教师参加企业实践作为双师型教师认定的重要内容。

制定机关
教育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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