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考核评估
第二十六条
培训结束后,国家级基地应会同参训学员及其所在院校对项目进行联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设计、组织实施、过程管理、条件保障、效果质量等。评价结果将作为基地评估考核的参考依据。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五章 考核评估
培训结束后,国家级基地应会同参训学员及其所在院校对项目进行联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设计、组织实施、过程管理、条件保障、效果质量等。评价结果将作为基地评估考核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