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考核评估

第二十四条

全面考核评估和年度考核评估结果均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级。一个评估周期内,全面考核结果为优秀或各年度评估结果均为优秀的,加大政策倾斜和资源支持力度;全面考核结果为良好或合格的,持续加强建设指导。

制定机关
教育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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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