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工作任务

第二十一条

国家级基地要在项目实施前与学校或教师签订相关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过程管理、各方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内容。必要时应签署《保密协议》,共同制定保密准则,明确保密事宜。国家级基地要向考核合格的参训学员发放统一的结业证书,注明培训层次和项目类型,建立个人培训档案,如实记录企业实践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学时(学分)。

制定机关
教育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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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