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第五条

考古遗址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开展可行性论证,评估考古遗址条件、地方经济社会条件及管理条件等,科学、审慎创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给予政策、经费和用地保障。

制定机关
文物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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