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内考古遗址、环境、生态、景观等资源损毁或破坏的机构与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定机关文物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