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专门管理机构负责公园的日常管理及运营,须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
(二)实施考古遗址公园规划;
(三)建立健全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四)提供良好的卫生、服务、消防、救护等公共设施,并不断改善服务质量;
(五)在规定时限内向国家文物局提交年度运营报告。
- 制定机关
- 文物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专门管理机构负责公园的日常管理及运营,须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
(二)实施考古遗址公园规划;
(三)建立健全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四)提供良好的卫生、服务、消防、救护等公共设施,并不断改善服务质量;
(五)在规定时限内向国家文物局提交年度运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