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救助基金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依法确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保险公司或者其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专业机构可以作为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救助基金运行管理。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