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救助基金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依法确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保险公司或者其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专业机构可以作为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救助基金运行管理。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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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