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四章 救助基金管理

第三十五条

救助基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年度服务数量和质量结算管理费用。 救助基金的管理费用列入本级预算,不得在救助基金中列支。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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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