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救助基金管理

第二十七条

救助基金账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开立。 救助基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户管理,并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使用,不得用于担保、出借、投资或者其他用途。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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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