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章 救助基金管理第二十三条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一经确定,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3年内不得变更。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