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救助基金使用

第二十二条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与医疗机构或者其他单位就垫付抢救费用、丧葬费用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救助基金主管部门会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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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