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三章 救助基金使用

第十五条

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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