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境栽培介质检疫管理办法 / 第一条独立法条进境栽培介质检疫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随进境栽培介质传入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