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九条国家林业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得超过30日。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内。制定机关林草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