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第二条

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指林业主管部门主管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本办法所称修筑设施,是指以穿越或者占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方式开展设施建设,包括修筑临时设施和永久设施。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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