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15年12月20日起施行。 附件:1.原产地证书.doc 2.原产地声明.doc 3.原产资格申明.doc 4.不予适用协定税率告知书.doc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