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

第二章 定密授权

第八条

授权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承担本机关定密权限内的涉密科研、生产或者其他涉密任务的机关、单位,就具体事项作出定密授权。

制定机关
国家保密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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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