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 / 第八条独立法条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二章 定密授权第八条授权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承担本机关定密权限内的涉密科研、生产或者其他涉密任务的机关、单位,就具体事项作出定密授权。制定机关国家保密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