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第四十六条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定密授权和定密责任人确定的具体办法,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国家安全部门另行制定。

制定机关
国家保密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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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第四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