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七章 定密监督第三十八条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对本机关、本单位定密以及定密责任人履行职责、定密授权等定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制定机关国家保密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