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

第六章 国家秘密解除

第三十二条

国家秘密的具体保密期限已满、解密时间已到或者符合解密条件的,自行解密。

制定机关
国家保密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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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