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 / 第三条独立法条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机关、单位定密以及定密责任人的确定、定密授权和定密监督等工作,适用本规定。制定机关国家保密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