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离境退税的办理流程

第二十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退税代理机构提交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结算申报数据审核、比对无误后,按照规定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向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付。省税务局应当按月将离境退税情况通报同级财政机关。

制定机关
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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